八、錄取。
(一)堅持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并重,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二)錄取排序成績換算辦法:錄取排序成績=初試成績(政治成績+外語成績+業(yè)務課總成績÷1.5)÷4×0.7+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0.3。最終錄取名單按錄取排序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在復試工作結束后公示。
(三)未參加復試、復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
2013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時間在6月15日左右。擬錄取考生在5月30日前登陸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頁認真核對本人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網報通訊地址中有“西北師范大學”或“藍天公寓”字樣的考生一律自取;其它自取考生須將通訊地址欄修改為“自取”。自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非自取考生的通知書將按考生網報或修改后通訊地址郵政掛號發(fā)出。
九、其它。
1.考生要真實簽訂協議、提交相關材料。因弄虛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政治審查表、自籌經費協議書、委托培養(yǎng)協議書均可從研究生院公布復試結果網頁下載。
3.檔案郵寄地址:甘肅蘭州安寧東路967號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部(郵編:730070)。
4.協議書、政治審查表、調劑考生試卷寄送到相關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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