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
復試、錄取工作應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招生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5188060767,監(jiān)督舉辦信箱:hsdjwjcc@163.com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和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對本學院和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各項工作負全責。
復試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保密的規(guī)定,對復試試題及評分標準、復試小組名單、命題教師、監(jiān)考人員、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批次復試的教師及工作人員須主動回避。
要做好復試相關材料的存檔工作,考生筆試試卷、外語測試評分記錄及面試記錄,評委評分記錄等原始材料由各學院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按國家規(guī)定保存期限為三年。復試結束后須按研究生學院規(guī)定時間上報本學院全體考生的《哈爾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匯總表》。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農村師資計劃研究生研究生的復試辦法在參照本辦法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實踐能力的考查,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哈爾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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